信網1月7日訊近日,有網友在政府信箱咨詢,購買的二手房不動產權證附記上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存量房轉移登記(限拆)”字樣。將來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如果拆遷和普通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在其他方面和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區(qū)別? 對此,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答復稱,經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落實,房產證附記中標注限拆兩個字,是我市將限價商品住房用于拆遷安置后的一種情形。 拆遷取得的不動產經產權登記取得產權證書后按拆遷房政策上市交易,不受限價房政策的限制,即取得證書即可上市交易,上市時不用額外繳納土地收益金。享受拆遷房上市交易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在拆遷時,和普通商品房沒有區(qū)別,作為私有房屋征收。在其它方面也沒有區(qū)別。 (來源:政府信箱) 文章來源:信網。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xiewudingchuang.com)官方網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了全網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絡,版權歸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